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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2-05-11 】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我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予以缓交学费、住宿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的政策。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一)低保家庭学生;

(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三)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

(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七)其他原因导致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第四条 办理程序

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新生报到地点开辟“绿色通道”专区,接受咨询并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绿色通道”申请,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如实说明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作证材料;

(二)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经批准、签字,方可缓交学费;

(四)学生凭《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各系(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弄虚作假学生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