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全面拓展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第三轮竞争上岗的实际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找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是指在履行职责、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及岗位、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照职责定位和工作流程,围绕“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排查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重新查出廉政风险点,并确定风险等级。(可结合《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的意见》(德职院党发〔2011〕8号)及2012年6月校纪委编辑出版的《廉政风险防控资料汇编》进行调整优化。)
二、制定防控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在查找出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各类腐败问题发生。工作程序、相关制度要具体化,可操作性强,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工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规范。廉政风险点的确定要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查漏补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根据部门、单位业务性质和工作流程,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分析、确认后,汇总填写《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报学校纪委,经纪委审核后,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公示。在进一步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再上报学校纪委。
3.加强检查考核。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检查考核机制,通过单位自查、阶段检查、随时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及时反馈、公示,并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要严格问责追究,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督查指导;对没有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受到预警提示后不认真整改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对因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调整修改后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于2015年6月5日前报送纪委纪检监察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罗朝阳CRP邮箱,联系电话:2557226。
附件: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
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