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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高职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17-10-12 】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17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7级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2017级全体高职层次学生(含预备技师)。

二、测评内容

大学生人格问卷(UPI)。

三、测评方式

各系(部)利用晚自习时间以若干班级为单位分批次到合堂教室集体施测,系(部)心理辅导老师担任施测者。

四、时间安排

10月10日—10月18日,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由系(部)心理辅导老师把测评问卷送交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宋玲老师。

五、相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系(部)心理辅导员负责新生的测评组织工作。

(二)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系(部)要按照培训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要积极配合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认真规范地做好2017级高职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工作。

(三)测评工作人员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

(四)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向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提供学生心理状况相关报告。

学生处(团委)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