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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2-08-28 】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关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青春献礼二十大资助育人筑梦行”资助征文

(一)参与对象: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和国家资助助力成长成才为主题,撰写自己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或耳闻目睹的感人助学故事,感情真挚,内容真实,传递正能量,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不超过2000字。

征文命名要求:系(院)名称—姓名—征文题目。征文作品格式要求:标题使用二号黑体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字,行距固定值29磅。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须同意活动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三)报送要求

以系(院)为单位集中报送,各系(院)至少报送1件作品,2000人以上的系(院)不多于5件,2000人以下的系(院)不多于3件。9月10日前将《“青春献礼二十大资助育人筑梦行”资助征文推荐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征文作品WORD电子版发至单文玲AIC邮箱,报送时请注明“系(院)—资助征文作品”。

(四)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辅导员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统一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资助政策宣传

(一)参加对象

资助工作者、在读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作品内容

以学生资助政策和在资助育人中发掘的典型事迹等为蓝本创作,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可通过单张或系列图画生动、形象、简洁地展示资助核心内容,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作品内容进行简要概述。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表述,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政策解读”栏目查询。

(三)表现形式

立足学生资助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漫画、海报、手抄报、剪纸等平面作品,也可为短视频、动画等视频作品)。平面作品图幅为A2或A3大小,5M以上JPG格式图片;视频作品建议时长30秒至1分钟以内,横屏画幅比例为16:9(1920×1080,50i),竖屏画幅比例为9:16(1080×1920,50i),码流大于10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MP4。宣传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须同意活动主办方享有使用权。

(四)报送要求

以系(院)为单位集中报送,各系(院)至少报送1件作品,作品命名规则为:系(院)—姓名—作品名称。9月10日前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作品征集报名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作品征集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及宣传作品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

(五)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辅导员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统一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资助工作事迹短视频

(一)推荐范围

各级各类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二)材料要求

围绕学生资助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日常,广泛征集学生资助工作者在助学贷款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等工作中的优秀事迹短视频材料,展现学生资助工作者敬业奉献,守正创新,怀揣“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精神风貌。要突出资助人的感人事例,让广大同学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短视频时长约1-5分钟,横屏画幅比例为16:9(1920×1080,50i),竖屏画幅比例为9:16(1080×1920,50i),码流大于10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MP4,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短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三)报送要求

以系(院)为单位集中报送。9月10日前将《资助工作事迹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及事迹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单文玲AIC邮箱,报送时请注明“系(院)—资助工作事迹”。

四、励志之星优秀学生

(一)推荐对象

全体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社会等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爱国爱党,学习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社会等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爱国爱党,表现突出,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要求

材料包含短视频和文字材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短视频时长约1—5分钟,横屏画幅比例为16:9(1920×1080,50i),竖屏画幅比例为9:16(1080×1920,50i),码流大于10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MP4。文字材料需提交1500-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三)报送要求

以系(院)为单位集中报送,各系(院)限报2人(在校生1人,毕业生1人。10月8日前将《励志之星优秀学生推荐表》《励志之星优秀学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及事迹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单文玲AIC邮箱,报送时请注明“系(院)—励志之星优秀学生—在校生(毕业生)”。

(四)奖项设置

辅导员委员会进行统一评选,评选出“励志之星”,颁发荣誉证书。

五、学生宣传员

(一)推荐范围:全体在校生

(二)推荐条件

1.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受国家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2.志愿在全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3.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4.创新形式,积极参与校内外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较好成效。

(三)活动组织

1.校内招募。各高校招募优秀的受助学生作为校级资助宣传员,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创新、重点突出、反响较好的校内外资助宣传活动,主要包括:(1)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在毕业季、高考季、助学贷款办理季、新生入学季,面向大学新生宣讲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普及诚信、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的知识。(2)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关注国家和各省资助工作动态,发现校园资助相关新闻线索,撰写资助通讯稿,传播资助好声音、展现资助新风貌;(3)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宣传员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机构,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机构处理日常性工作。

2.推荐上报。各高校对本校资助宣传员进行初评,重点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为“山东学生资助宣传员”。

(四)报送要求

系(院)限推荐1名人选。9月30日前将《学生宣传员推荐表》《学生宣传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及资助政策宣传先进事迹材料、资助政策宣传视频或PPT成果展示材料(视频或PPT内容可包含宣传现场照片、录像、宣传方式创新的成果、资助政策宣传成效等)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单文玲AIC邮箱。

(五)奖项设置

辅导员委员会进行统一评选,评选出“优秀学生宣传员”,并择优推荐为“山东学生资助宣传院”,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就业帮扶特色育人典型案例

(一)推荐范围

各系(院)就业帮扶特色育人典型案例

(二)材料要求

有重点地突出就业扶持资助育人方面的特色做法,展现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年度工作总结。

(三)报送要求

各系(院)限报1个典型案例。10月8日前将《就业帮扶特色育人典型案例推荐表》电子版文件提交至单文玲AIC邮箱。




学生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