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大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系(院):
现将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对《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内容统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大学生信息,并填写《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于9月25日前,以系(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室),过期未报送者,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