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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近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14-04-21 】

各系(部):

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现将近期有关学生资助的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各类信息资料。

一、2013—2014学年中职退学费工作

2013年秋季,山东省对中职资助政策做了较大调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与院财务处沟通后,现将需退学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学费范围:2012级、2013级全日制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所有已足额交齐学费的春、秋季中职(含技工)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900元,按学年一次性返还。

(三)退学费方式:财务处已对秋季缴费学生名单进行初步核实,为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及时收到返还资金,现将初步核实名单发给各系负责的老师进行再次核实,核实无误后统一将所退学费打入学生银行卡中。学生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的卡号,如果学生本人年龄较小无法办理建行卡,可以提供学生家长建行卡号,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见附件1)。

(四)上报所需材料:

1、学生2013年秋季缴纳学费的原始票据;

2、2013—2014学年退学费学生信息核对表(附件2);

3、提供家长建行银行卡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证明;

4、2012、2013春季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所有缴费的票据。

(五)上报要求和时间:所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各系(部)收齐,信息核对表加盖系(部)公章后于2014年4月30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核对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范轶和张婷婷老师的CRP邮箱),逾期不报且未做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上交2014春季学生保险费用。(开学—2012年4月20日)

(一)收费标准:学生平安保险30元/人/年,按学年上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元/人/年;服装费60元/人,按学年制一次性交齐。参保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入保。

(二)交费方式:将所收费用于4月23日前交到资助管理中心张婷婷处,开具收据。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交费学生名单按《新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要求填写,《采集表》纸质和电子版于4月23日前交资助管理中心,纸质需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发至学生处范轶和张婷婷老师CRP邮箱。

(四)参保时间:在各系(部)缴清保费后,资助中心一次性办理入保手续,这期间出险只能报销医疗保险,学平险生效时间以入保缴费时间为准,请向学生说明。

三、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步工作,请各系(部)资助管理员于4月22日下午4点30到行政楼四楼西头会议参加培训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请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参会。

附件:1、证明

2、退学费学生信息核对表

3、新生信息采集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