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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17-07-04 】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整合校内勤工助学资源,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勤工助学活动是关心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勤工助学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彰显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能。

二、设岗原则

1、 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超额设岗,也不能设立超越学生能力的工作岗位。

2、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

3、岗位数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发〔2007〕18号)文件精神,勤工助学岗位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5%。我校拟设立200个勤工助学岗位,其中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各占百分之五十左右,一般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15小时,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4、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以智力服务、劳动服务和专业锻炼等为主,并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

5、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勤工助学的设岗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经费支出及有关要求

1、勤工助学资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报财务处发放,原则上按月发放。

2、各用工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指定专人为勤工助学活动指导教师,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好本部门的勤工助学活动,使该项工作合理规范地进行。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为各部门的固定用工岗位配备专职学生,对于临时用工岗位,请在用工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4、请各部门在6月23日前将《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张婷婷老师,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批。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557207

附件: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