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工作安排,2018届中职毕业生及转段学生信息核实工作已开始,为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请各系(部)做好如下工作: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
1、按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方可办理中专毕业证(由教务处考试科进行核查),如有成绩不合格者,请辅导员(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按学校要求参加补考。
2、按学籍管理规定,三二连读、三年中专学生办理中专毕业证,五年一贯制学生不予办理中专毕业证。
二、学生信息数据核实:
1、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外出实习中专毕业生,认真核实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专业信息并签字确认。
2、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学生认真核实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专业信息,并亲自核实签字确认,不准代签。
3、如有个人注册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有出入,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若要更改,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个人申请材料报系(部)学生科学籍管理员老师,由学籍管理员老师集中上报学生处学籍科。
4、辅导员(班主任)认真把班级内实际毕业生及转段学生与核实表数据进行核对,班级内存在而核实表中缺少的学生,请在核实表最后一行进行添加,并在备注栏注明“新添加”;核实表中若有学生已退学,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已退学”,并办理相关手续;当兵复原插班学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当兵复原插班”并注明原年级;三二连读不办理转段的学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只要中专毕业证、不转段”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1学生信息表核对完毕后由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学籍管理员老师、系(部)学生科科长、系(部)主任签字并盖系(部)章确认。
2、请系(部)学籍管理员老师务必于4月13日上午报送学生处学籍科。
3、如有异议和学生处学籍科相世强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55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