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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评优通知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17-10-12 】

各系(部):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形成良好校风、学风,根据《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现将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助理、先进班集体、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范围及名额

(一)“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各班评选1名;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

(四)“优秀辅导员助理”评选比例不超过2017级辅导员助理总数的15%,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辅导员助理

机械工程系

3

6

电气工程系

5

5

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

2

7

经济管理系

8

9

汽车工程系

2

5

新能源技术工程系

1

3

建筑园林系

2

5

粮油食品与轻工工程系

2

3

基础部

3

6

(四)“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范围及各系名额:

评选范围

系别

名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5、16级高职,13、14级三二连读,15、16级技师、高级技工学生

机械工程系

14

28

43

电气工程系

7

14

21

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

13

26

39

经济管理系

26

53

79

汽车工程系

8

17

25

新能源技术工程系

5

10

15

建筑园林系

7

15

22

粮油食品与轻工工程系

5

11

15

基础部(家政服务系)

10

20

29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地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普通学生成绩不低于班级前10名,学生干部成绩不低于班级前15名;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

4.该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各门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不低于班级前20名;

2.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和系(部)各项管理规定,在同学中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大胆管理,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

4.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所负责的学生会或社团、班级、寝室等无重大违纪现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好,班级学生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健康向上,政治进取心强,能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政治活动;

2.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好,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班级有优良的学风,整体学习成绩水平较高,不及格率较低;

4.班级有良好的班风,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精神文明程度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绩显著,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班级管理量化计分在本专业组内居前列。

(四)“优秀辅导员助理”评选条件

1.担任2017级学生班级辅导员助理;

2.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在辅导员助理工作中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大胆管理,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

4.所负责的班级、宿舍等无重大违纪现象。

(五)“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处分;

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在本年级本专业学习成绩优秀,且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3.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学以致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初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系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奖项初选名单确定后,认真组织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登记表(见附件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5),以上材料均需报送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处审批,一份由系(部)留存),空表见附件,并将以上表格电子文档进行压缩,发至宋玲CRP邮箱)(邮件主题格式:“XX系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推荐材料”);

(四)所有材料要求于2017年10月17日(周二)下午5点之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五)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选结果公布起三日内向系初评小组提出申诉,经调查核实后,视其情节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

学生处(团委)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