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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2-10-04 】

各系(院):

根据德州市学生资助和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奖助学金分配名额的通知》,结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和我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职院学〔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助学金类型及资助标准

(一)高职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 1500 元/生/年;三等奖学金 1000 元/生/年。

(二)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三)技师: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二、名额分配

根据德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额分配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2年奖助学金名额如下表:

具体各系(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三、资助对象、申请条件、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和我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职院学〔2022〕2号)文件执行。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助学金(中职、技师)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职、技师)》(纸质版)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16周岁及以上学生:提供本人开户的建设银行卡。如果没有银行卡,则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

4.未满16周岁:提供本人开户的建设银行卡。如果没有银行卡,则需要提供:(1)如果有身份证,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2)如果没有身份证,需提供①户主页复印件(有户籍公章)②索引页③学生内页④父亲或母亲内页(如果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学生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及出生证明)。

(年龄计算以2022年10月31日为节点计算)

5.以上材料,请按要求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电子版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工号:11129),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中职)

1.《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2021-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电子版)

3.推荐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系公章)

4.推荐学生所在专业2021-2022学年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加盖系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要求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电子版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工号:11129),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高职)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2021-2022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3.推荐学生的获奖证书照片及复印件(加盖系公章)

4.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年级)2021-2022学年的专业(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加盖系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10月7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电子版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工号:11129)。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1-2022学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打印的纸质版)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审批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审批汇总表》(电子版)

3.推荐学生所在班级2021-2022学年的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加盖系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电子版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工号:11129)。

(五)国家助学金(高职)

1.《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电子版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工号:11129)。

(六)优秀大学生奖学金(高职)

1.《2021-2022学年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

2.《2021-2022学年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509),电子版发送至单文玲AIC邮箱(工号:11129)。

五、注意事项

1.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政策培训,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主题班会,向全体学生介绍奖助学金资助政策,确保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对所有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2.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系(院),将在下一学年适当调减其指标名额。注意:严格按照学籍类型推荐、评选;退学、休学、应征入伍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4.各系(院)请严格按照时间规定节点和上报材料要求进行报送,否则会影响我校整体上报。

5.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时,请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定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会,各系(院)推荐学生请提前准备好PPT,评审会现场结合PPT对在校表现及获奖情况进行限时5分钟演讲,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最终,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将根据各系(院)推荐及现场评分进行确定。

6.按照国家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政策,退役士兵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如果退役士兵同时为建档立卡学生,学生自己选择享受其中一个资助政策。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