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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处长职责及工作标准

【来源: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19-12-07 】

工作职责:

1.主持学生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处务工作会议和相关工作会议,决定本处有关人员的工作分工。

3.学生处有关文件、学生管理制度等的审定。

4.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5.学院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6.组织对各系班主任工作、辅导员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估。

7.本处办公经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的审定和使用。

8.学院内外有关学生工作的沟通协调。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

1.根据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处务工作会议和相关工作会议,决定本处有关人员的工作分工。

2.对学生处有关文件、学生管理制度等的进行严格审定。

3.结合实际,做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4.参与组织与协调学院大型学生活动。

5.每个学期末,组织对各系班主任工作、辅导员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估。

6.本处办公经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的审定和使用。

7.学院内外有关学生工作的沟通协调。